問:新職業教育法即將實施職校生前景如何
新華社記者舒靜,姜琳,徐壯,孫飛
修訂后的職業教育法將于5月1日起施行。
中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職業教育體系,每年輸送1000萬畢業生據新華視點記者調查,一方面,國家對職業教育高度重視,最近幾年來利好政策不斷出臺,另一方面,社會認可度低,教育質量不高等問題仍然是職業教育缺乏吸引力的主要原因修訂后的職業教育法回應了許多現實問題和社會關切
打開渠道,促進社會認同
長期以來,很多人對職業教育有低人一等的刻板印象。
以前有家長說寧愿去最差的普通高中也不去職中一位職校老師說
2021年,《教育家》雜志發布的中國職業教育發展大型問卷報告顯示,受訪學生和家長在選擇職業教育發展面臨的最大困難時,將社會認可度排在前列。
原因之一是上升通道不通暢,不寬闊全國人大代表,杭城技師學院教師楊金龍說,很多學生只要有機會,還是希望上更高一級的學校,但中職生畢業后繼續深造的空間有限
新職業教育法致力于開辟上升通道新職業教育法除了在本科層次設置職業學校,還在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和初級職業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兩個方面預留了探索空間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表明職業學校學生不僅可以上???,還可以上本科,從法律層面暢通了職業學校學生的發展通道,大大提高了學生上中等職業學校的積極性。
此外,新職業教育法提出,統籌推進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促進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學習成果的融合互認這些措施為不同天賦的學生提供了成為人才的各種可能性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建議,伴隨著職業高考的順利進行,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進一步探索建立融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為一體的綜合高中,同時開設學業和技能課程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和未來職業發展規劃,自主選擇參加普通高考或職業高考
打破就業門檻,提高勞動者待遇
資料顯示,我國技能型人才占總勞動力不到30%相比德國,日本等制造業強國的70%到80%,差距還是比較大的目前很多企業面臨技能人才缺口巨大,供不應求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22屆畢業生招聘中,企業招聘比例約為7,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每年推薦崗位與畢業生比例平均在15:1左右
與此同時,許多職校生在就業和個人發展中或多或少感受到隱形門檻和不平等待遇。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2020年發布的一份全國中等職業教育滿意度評價報告顯示,中職畢業生面臨諸多就業壁壘和同工不同酬的困境,職業發展空間有限,離職率高,就業穩定性低。
一位職校老師說:我帶了一個30多人的畢業班畢業兩年,都有離職記錄,只有三個還在從事這個專業高職生離職率高,與薪資,地位有關,也與學生找不到職業方向和意義有關
為打破就業門檻,營造公平環境,新《職業教育法》明確提出,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爭的報考,錄用和就業條件公開招聘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崗位的事業單位,可適當降低學歷要求
一位央企特聘技師告訴記者,他獲得過多次國家級獎項,是高技能領軍人才,但收入仍然達不到中層管理人員的水平,職務始終沒有突破團隊級別。
推進教師教材教法改革,提高教學質量。
辦學質量低也是職校缺乏吸引力的重要原因。
"解決高職院校質量問題的關鍵在于教師."深圳理工職業教育學院副院長徐平利說。
新職業教育法提出,國家建立健全職業教育教師培訓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職業教育特點和發展要求的職業學校教師崗位設置和崗位評聘制度國家鼓勵職業學校聘請技藝大師,勞動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等擔任專兼職教師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要推進教師,教材,教學方法改革在機構設置,人才招聘,職稱評定,內部薪酬分配,科技成果轉化收益處置等方面給予職業學校更多自主權
另外,目前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不足,職業學校培養的學生難以適應市場需求。
制造業五大科技公司秘書長趙表示,對于一些中小企業來說,校企合作投入成本高,但收益有限,企業積極性不高。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汽車工程學院副院長朱表示,部分學校的設備更新,課程設置,教學研發等難以滿足企業需求。
新《職業教育法》用產教融合一詞取代現行法律中的產教結合,用9個鼓勵,23個應當,4個必須,進一步明確了許多措施,如企業可以設立職業教育專職或兼職崗位,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應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等還包括獎勵,稅收優惠等激勵措施
北京豐臺職教中心校校長趙愛琴說:要形成學校,企業,行業,區域經濟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培養市場真正需要的人才。
本文地址:http://www.dayishuiji.com/shehui/25863.html - 轉載請保留原文鏈接。免責聲明:本文轉載上述內容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網的觀點和立場,故本網對其真實性不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本網站圖片,文字之類版權申明,因為網站可以由注冊用戶自行上傳圖片或文字,本網站無法鑒別所上傳圖片或文字的知識版權,如果侵犯,請及時通知我們,本網站將在第一時間及時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