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將對留守未成年人,孤兒,流浪乞討人員,實際無人陪伴未成年人,殘疾未成年人,重病未成年人等困境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
31日,記者從貴州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實施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上述信息。
日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
《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增加三章:網絡保護政府保護特殊保護最大的特點是立足貴州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眾多的現實,設立特殊保護專章
數據顯示,貴州留守未成年人47.5萬人,總量居全國第六,留守未成年人占貴州戶籍人口的比例居全國第二同時,貴州有孤兒1.2萬人,實際無人陪伴未成年人1.6萬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68.5萬人,重度殘疾未成年人6.9萬人
《條例》聚焦動態監測,責任落實,教育關愛,救助保障四個全覆蓋,著力有效解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面臨的監護,醫療,教育等突出問題明確建立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監測預警機制,完善控輟復學幫扶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專業服務和志愿服務
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欺凌,性侵,性騷擾未成年人問題,《條例》要求學校,幼兒園建立預防性侵,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制止教職工等人員進入校園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性騷擾。
此外,《條例》還要求學校,幼兒園不得組織未成年人參加商業活動,不得銷售或索要購買指定商品,不得導致過度教學,并保證每天有時間進行戶外活動和不少于一小時的體育鍛煉明確酒店,賓館等住宿經營者的注意義務和報告義務,強調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200米內不得開設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鑒于未成年人保護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條例》規定要建立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協調機制,明確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組成,職責和辦事機構,加強工作的統籌協調《條例》中對手機進入教室,防止校園暴力和性侵,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等都有相應的規定
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副主任,辦公室主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楊光杰表示,貴州十年前制定的保護條例已經難以適應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的新需求《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重大修訂完善了制度頂層設計,改革了工作體制機制,完善了相關法律制度
新修訂的《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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